十一年級班 111學年夏季第三週
俠研究海之聲
江昌倫
自由是現代社會裡政治經濟哲學討論的起點,對於每個人人權的尊重,已是 這時代的普遍價值。然而自由的基礎是甚麼?自由應有界線嗎?如果自由應有 界線,那界線在哪裡呢?
1846年,寫作《湖濱散記》的梭羅跑到華爾騰湖旁邊的小鎮,遇到警察叫住 他,要他把6年沒繳的稅繳清,梭羅拒絕繳稅助長不義的戰爭,而被關入牢裡。 這讓梭羅仔細思考政府與人民的關係,如何使民主政治不違背人民的良心?怎 樣才能阻止政府為非作歹?而在1849年發表演講,提出「公民不服從」概念: 「難道公民必得將良心交給立法者,自己一分也不留?若此,則人有良心何 為?我認為我們首先必須是人,然後再談是不是被統治者。培養對法律的尊敬 ,像培養對權利的尊敬一樣,是不當的。我唯一有權利要盡的義務,是任何時 候都做我認為對的事……法律從不能使人的正直增加絲毫;而由於人對法律 的尊敬,即使天性善良的人也日日做了不正義的代理人。」
“The only obligation which I have a right to assume is to do at any time what I think right.”
「做我認為對的事」這句話如此簡單,所以很容易拿來用。但簡單的話, 比如說格言,需要仔細地被思考其深意。細讀梭羅這段話這句話,我們會看到 幾個核心:
1.任何時候:所以沒有一刻是休止的
2.我自己:我與自己是一致的嗎?
3.認為:認為是甚麼,如何認為?有歷程嗎?
4.對的: 甚麼是對的?如何確定是對的?
這個「我認為是對的」的基礎,在細讀原文這段落時,可發現是 "conscience"(譯為良心)。他說”Must the citizen ever for a moment, or in the least degree, resign his conscience to the legislation?”又說”It is truly enough said that a corporation has no conscience; but a corporation of conscientious men is a corporation with a conscience.”自由的基礎,這我認為對的基礎,竟是良心,那 麼良心又是甚麼呢?剛上11年級時,我們在解析幾何課程讀過笛卡爾的《談談 方法》,就是在討論良心,這良心對於笛卡爾來說,即是「理性」,而理性是 需要方法被鍛鍊的,也就是說,良心是需要被鍛鍊的。
「 良心是需要被鍛鍊的嗎?」我問。有些學生說,不需要,因為那是本質,本 質是無法也不需要被鍛鍊的。也有學生說,需要被鍛鍊的是相應良心的行為, 而不是良心本身。
良心是否需要被鍛鍊,應該不是抽象問題,而是可以經驗的實際問題。以清 潔為例,良心知道清潔是道德的,但一直沒有去做,時間久了,對於清潔的良 心也就隨之遲鈍了。亞里斯多德說,所謂的美德就如同樂器一樣,需要不斷的 練習,以發出好的聲音。持續發出好聲音的行為,會對樂器本身產生好的影響 ,這並不是抽象問題,而是有鍛鍊過的人,都清楚明白的普遍經驗。
那也就是為何深刻思辨個人的道德判斷是有意義的 。
康德的墓誌銘寫著 “Two things fill the mind with ever new and increasing admiration and awe, the more often and steadily we reflect upon them: the starry heavens above me and the moral law within me.”「有兩樣東西,越是經常而持久 地對它們進行反覆思考,它們就越是使心靈充滿常新而日益增長的驚讚和敬畏 :我頭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則。」
康德哲學,給了我們一種反省的力量。追求效用,忽略個人尊嚴的功利主義 不是合適的,追求自由市場,造成貧富差距的自由放任主義也不是出路。還記 得嗎?我們在第一周的時候有說,有沒有可能,能發展出更合適的社會結構, 讓每個人內在最美好的良善可以貢獻出來(第三次重建)。
俠的行動,本身就是鍛鍊著「愛的藝術」,在這時代,既是能看到他人需要 的社會運動,是奮戰於自然語言的Knight of Words,也是設計人生劇場的 Prosperos。
《暴風雨》裡,眾人各見其箝制慾望,暴風雨後,自由是還歸法術於天地的 逍遙遊。
家長回響: